根据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我单位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算信息,现将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依法对全区档案工作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负责辖区内有关单位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鉴定、整理以及馆藏档案史料的研究、编纂工作,为社会各阶层提供档案信息。
2、进行党史研究,开展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党史、
地方志工作的指示,负责搜集、编写、组织党史、地方志有关的材料、图片等;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党史、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征集、编纂、出版、发行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2、监督指导股;3、史志股;4、档案管理股。
三、部门预算表格:
详见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1-8)
四、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收入总计 472.37万元,支出总计472.37 万元。与2017年相比,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分别增加21.6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增加社会养老保险费。
(二)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47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37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
(三)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7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04万元,占 65 %;项目支出165.33万元,占35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
(四)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2.37万元。与2017年相比,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分别增加21.6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增加社会养老保险费。
(五)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2.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3.1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七)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费支出预算。
(八)关于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清城区档案馆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没有数据。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清城区档案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8).xls